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兰州市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兰州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举行的各种协商会议,其中包括: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以及政协负责人或委员应邀列席市委召开的常委会、全委会或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常务委员会,市政府举行的部署工作、研究重大问题的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听取有关情况,直接参与协商讨论。此外,还通过举办情况通报会、议政会、听取意见座谈会等进行协商活动。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地方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或有关视察、考察报告;参加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与延伸。其内容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政协委员以提案和社情民意反映的形式对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提的意见建议和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政协兰州市委员会下设10个正县级建制部门,具体是办公室、研究室、提案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文化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办公室下设1个科级机关党委和8个科级建制部门,分别是秘书科、综合科、人事科、行政科、接待科、信息科、委员工作科、老干部工作科;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政协兰州市委员会信息中心),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隶属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管理,财务不独立。
2、人员设置情况
我单位现有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工勤编制23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数88人,其中:年末实有行政在职人员67人,工勤人员14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83人,编制外人员(临聘人员)7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部门2023年预算共安排资金2048.13万元,较上年增加7.0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048.13万元、较上年增加增加7.07万元;无预算下属单位支出。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人员支出1198.35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198.35万元,无所属单位支出。明细如下:基本工资493.55万元,津贴补贴223.02万元,绩效工资18.54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57.79万元,养老保险123.82万元,医疗保险130.36万元,工伤保险1.55万元,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92.86万元,临聘人员住房公积金2.8万元,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3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4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266.7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66.79万元、无所属单位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88.24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福利费18.38万元,工会经费5.88万元,其他交通费(非统筹)86.02万元,其他交通费(统筹)9.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基本支出培训费7.4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费5.8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4.3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3年基本支出共支出1465.14万元,较上年增加41.1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务晋升等及相应的养老、医保、公积金等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项目支出582.9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82.99万元、无所属单位。较上年减少34.1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切实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3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582.9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印刷费68.29万元,会议费288.4万元,一般性专项业务费226.3万元(包括媒体宣传费40.7万元,政协委员履职专项经费168.1万元,《文史资料选辑》编纂费17.5万元)。没有改革发展类项目。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582.99万元,支出明细同上。没有下县区支出。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资金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7万元,较上年持平,没有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度没有变化。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17.7万元(明细同上)。
所属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266.7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66.79万元,无所属单位支出。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88.24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福利费18.38万元,工会经费5.88万元,其他交通费(非统筹)86.02万元,其他交通费(统筹)9.56万元,培训费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基本支出培训费7.4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费5.8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4.3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6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化定额公用变动。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9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29万元,主要是: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十五届第二次会议材料编制费25万元、《诤友》《学习参考资料》、各类保密材料印刷费68.2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末固定资产4387.54万元(原值),其中:办公用房3247.56万元,专用设备0.3万元,无形资产31万元,车辆8辆,价值 259.63万元,通用设备770.8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及电脑等通用设备)337.82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在预算编制方面,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预算工作。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部门预算,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原则,强化了预算绩效申报领导负责制,部门负责制。
全年预算由机关各委室按职能和工作计划自行申报,委室负责人签审,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报财政部门。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各部门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预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预算的,或支出预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确保列入预算的项目资金落到实处,产生效益。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在加强精准预算编制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强化预算监管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对于全部项目支出,由项目部门事前对照预算数据,提交资金使用申请,由财务负责人签审,再进行资金支付审核流程。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事前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再进行资金支付审核流程。审核流程由项目经办人、委室负责人、财务会计、负责财务的办公室主任逐一审核审批。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一是推进预算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均为“优”。二是开展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2年本部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均做了绩效公开,覆盖率100%,及时反映了部门履职资金的整体绩效和专项资金的政策绩效。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一是及时进行重点评价项目的自评、督促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在部门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本部门2023年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资金58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582.9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政协会议费288.4万元;印制《诤友》、《学习参考资料》、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建议案、委员建言等共计68.29万元;一般性专项业务类226.3万元,包括包括媒体宣传费40.7万元,政协委员履职专项经费168.1万元,《文史资料选辑》编纂费17.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履职考察、调研、编写调研报告、委员界别活动等费用,参政议政,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我单位2023年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并经市财政局第三方评价后予以通过。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协会议(项):反映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政协委员履职:反映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2023年兰州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市政协).xls
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