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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兰州市委员会:关于重视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建议

2021-09-29 14:38:33 点击: 字体:[ ]

乡村要振兴,医疗要跟上。村级卫生室是距离村民最近的医院,过去,村民们有了小毛小病全首选卫生室治疗,但近年来村级卫生室的功能有所弱化,对于农村一些常见病、慢性病随访患者、在大医院医治后回村康复的患者(大多为老年群体)而言,造成了诸多不便。目前村级卫生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常见医疗手段“一刀切”被取消。静脉注射、肌肉注射为常见医疗手段。为控制抗生素等药物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12年第84号)明确规定“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但在实际执行中,采取了“一刀切”的方式,把肌肉注射等方式一律排除在外,给农村有此类需求的群众带来不便。

二、中医诊疗技术水平不高。目前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有中医理疗诊疗区域,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均接受过中医相关适宜技术培训,可以完成简单的拔罐、刮痧等中医适宜技术,但总体水平还不高,导致这类服务没有真正做实。

三、常规用药有限制。当前村卫生室常规药、基础药种类和数量都在压缩,时常断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建议:

一、恢复基本医疗功能。由上级医疗单位开单、配药,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凭单用指定药物开展肌肉注射等医疗服务,免于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的往返奔波之苦。

二、做实中医诊疗服务功能。上级医疗部门开展乡村医生中医理疗业务技能培训,更新中医技能及医学知识,提升服务水平。此外,可采取有资质中医理疗师定期下乡服务的方式,为农村居民提供更丰富、更专业、更有效的中医服务。

三、提供配药、取药服务。适当提高村级卫生室常用药种类、数量。同时,建立农村群众慢性病用药档案。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档案和群众需求代为配药、取药,由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代为领取发放,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缓解群众取药难的问题。(钱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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