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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三学社:加强“小饭桌”监管的建议

2021-04-20 17:18:13 点击: 字体:[ ]

 

“小饭桌”比较官方的说法是“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简单来说,就是给学校离家比较远,或者父母比较忙的中小学生提供晚饭和午饭,顺便监督他们写作业的机构。这些“小饭桌”通常开在学校附近,命名方式多样,有的叫做“某某托管”、“某某托管中心”,也有的直接挂名“某某小饭桌”。“小饭桌”一般有“午托”、“晚托”和“双托”几种类型。就供给与需求来看,“小饭桌”的存在有其必要性,但各类“小饭桌”往往处在监管盲区,据“天眼查”统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国范围内“小饭桌”性质的托管机构,共25588家,甘肃省境内就有1077家,而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仅有300余家。

“小饭桌”属于疫情感染高危区域,且游离于安全和食品卫生监管边界。为规范管理、明确监督,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指导各地研究制定监管制度、出台《小饭桌卫生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及监管措施,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第二,积极探索制定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应急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应当多方联动,积极探索制定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制度,制定符合现实要求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监管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审批与监管等职能部门切实践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备案登记标准、从业要求及监管责任、监督形式、监管手段、奖惩机制,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做到应管尽管、应管必管。

第三,强化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和数字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即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联合当地教育、住建、疾控、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结合大数据和云计算建立管理平台和共同管理机制。首先,要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资质复查和对违规情况的专项整治;同时,应当联合社区、村委会展开工作,对隐藏在居民小区内的“影子”机构开展摸底排查,进行许可审查、资质检查或备案登记。对于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即未登记的,督促其进行备案登记,纳入部门数字化管理;对于不符合实质要求的,应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仍不符合管理资质要求的,应当依法取缔。最后,要向社会公示符合许可或备案登记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录。

第四,及时指导建立“小饭桌”等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性质的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探索标准化托管教育服务,探索制定行业管理标准,规范机构日常运行与管理,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组织培训。协会以及相关委员会应对不同规模的托管机构制定不同的标准,对于场所大小与托管人数、托管场所的消防安全与环保要求、工作人员聘请与食材采买等方面需结合教育、消防、环保、卫生、住建等部门的强制性规定提出要求;对于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安全、营养等执业相关的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强化行业自律。

第五,对欠发达地区加大财政投入,尽快落实相应制度。实现专款专项,尽快落实中小学配餐陪餐制度。同时根据2019年4月1日实施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各类学校、幼儿园集中用餐,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市九三学社  孙紫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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