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市政协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协工作>>社情民意

侯一兵、孟怡均 :关于进一步加强“限塑”工作的建议

2021-04-20 17:14:34 点击: 字体:[ ]


自从2007年12月国务院发布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限塑令”出台伊始,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发放环保袋、禁止超市提供免费购物袋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限塑”的实际效果远没有达到控制白色污染的目的,目前集贸市场、小食店等不合规格的塑料袋仍然泛滥,电商的兴起也造成无法降解快递包裹、塑料饭盒骤增,使“限塑”面临更大的挑战。限制和减少塑制品的使用,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兰州作为自然生态相对脆弱的地区,更应该在限塑工作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了使我市“限塑”在新发展阶段有所突破,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年来,“限塑”工作在不同行业领域均有涉及,但均重视程度不够,“限塑”工作呈边缘化趋势。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新布局、组织“限塑”工作,将其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点考核范围,建立“限塑”工作的协调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限塑”整治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限塑令”发布伊始,在社会上掀起过宣传高峰,但随着时间推移,人们的限塑意识逐渐淡化,需要站在新的高度,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限塑”工作氛围。

三、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甘肃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规定,到2020年底兰州市建成区商场超市外卖等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今年3月29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以全市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生产企业和商场、超市、药店、餐饮、农资、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市场主体为重点,加大塑料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力度。必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缓解塑料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四、加强科技创新,鼓励塑料替代品的开发利用。只有出现更便捷、成本低并且环境友好的替代品,才能从根源上消除对塑料制品尤其是塑料袋的依赖。应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塑料替代品的科技研发和市场推广。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