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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浩:对我市推行“3+1+2”新高考模式的建议

2021-01-13 12:15:03 点击: 字体:[ ]


市政协委员、市第五中学副校长田浩发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要求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和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为全面推进兰州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市教育局制定了落实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兰州市高考综合改革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4年起,普通高校按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录取学生,即推行“3+1+2 新高考模式,共计12种选课组合。

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按照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按照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可能会将卷面原始分按照等级赋分规则转换为等级分数后计入高考总分。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选考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我市高考综合改革目前已拉开帷幕,面临一些现实问题,诸如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如何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科目的选择;如何科学、公正及客观地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科学有效实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等,这都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比如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的原因在于:普遍认为,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而实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是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举措之一,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和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

鉴于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入调研,摸清我市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的差异性、师资数据与规模、教室及相应配套设施等情况。加大力度培养专兼职学生发展指导教师,引导高中学生合理选择科目,科学规划学业发展。遵循以人为本、学其所好及考其所长的原则,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文理交融。

二、学校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和自身优势等因素,把握好帮助学生确定选考科目的三个原则: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根据所在高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三、确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可信。一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客观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典型事实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有据可查。三是公开透明。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和学校相关负责人在网络管理平台上确认,学校最终审核把关。

四、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购买服务、返聘优秀退休教师、探索“市(县)管校聘”等多种措施,缓解部分学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加强教师培训,加大对富余学科教师的转岗培训。

五、着力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新改扩建部分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个别大班额现象。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实现选课、排课、管理及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

六、着力加强选课指导。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减少选课的盲目性和功利性。学校不得强制学生选课。

七、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加强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探索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的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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