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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冰:关于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建议

2021-01-13 11:55:09 点击: 字体:[ ]

市政协委员、市民革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王新冰发言

 

经过全市上下15年的不懈努力,2020年我市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规定,中央文明委将对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城市进行“年年考核、三年复评”,复评达标的城市继续保留荣誉称号,不达标的将摘牌取消荣誉。“创牌”之后,“保牌”的任务更重。因此,创建工作要纳入常态管理,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上持续发力,确保我市长期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常抓不懈

持续将创建工作列为全市重要任务,及时研究出台《兰州市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整治方案、问责办法、测评办法、网格化管理方案等文件,调整明确年度创建工作的要求、目标、任务、措施和方法,构建起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创建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确保创建工作不出现反弹,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市民检验。在考核上,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日常督查范围。

二、建立长效宣传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向上的宣传内容,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要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向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方向转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推出具有兰州特色的公益广告,借助新媒体传播快、范围广的优势,在各个平台传播,扩大受众范围和影响力度;在各重点区域设立公益广告、宣传牌、广告栏、电子大屏等进行宣传;在公园则主要通过景观小品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此外,在一些重大节日或特殊时段,可以采用发公开信和入社区宣讲等形式。要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百日千场”系列群众公益文化活动等,丰富市民的精神生活,达到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效果。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等宣传的同时,还要根据国家大政方针以及新形势下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与时俱进,拓宽宣传渠道、宣传方式和宣传内容,通过深入人心、主题鲜明,彰显时代特色的公益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舆论氛围,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共享共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格局。

三、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有效解决硬件问题

着眼于人民群众最忧、最烦的“痛点”和“堵点”,不断完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完善路网,打通断头路,修补破损道路,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二是科学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增加电动汽车、自行车停放场地,加强管理,进一步缓解停车矛盾。三是增设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四是按照国家标准完善无障碍通道,确保使用便捷。五是完善环卫设施,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房)等设施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能力充足。六是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确保各项服务活动正常开展、各类活动阵地正常开放,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周到、细致的便民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

四、持续培育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

努力把提升市民群众文明素养作为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大力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开展“凡人善举·德润金城”道德模范评选、兰州好人评选、新时代兰州好少年评选、“四个十佳”推荐评选等活动,培育典型,弘扬先进事迹。动员各级各类志愿组织和人员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以“邻里守望·情暖金城”为主要内容的“一月一主题”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节会赛事、交通秩序、垃圾分类等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服务保障、宣传劝导。通过先进典型带动,以实际行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志愿服务精神在我市再开新花、再结新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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