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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兰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风会纪要求

2021-01-10 11:17:23 点击: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风会纪,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通过,提出加强和改进会风会纪的具体要求,内容如下:

一、严肃会纪,提升会议质量

1.全体参会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以及市政协党组关于改进会风会纪的各项要求。

2.政协委员要严格执行会议着装及时间要求,按要求着正装、佩带证件、会徽,不迟到、不早退,确有特殊情况时必须向市政协秘书长请假。

3.政协委员要在前期开展视察调研及交流研讨的基础上,对提案内容进一步提炼总结,去粗取精,形成质量高、操作性强的提案,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内大声喧哗、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4.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组织委员参加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宴请活动,不搞专场演出,不举办大型联谊会,不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品。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酗酒等。

二、改进会风,力求务实高效

1.主会场和委员驻地宾馆不搭建拱形门、不悬挂气球、不制作背景展板、不铺设红地毯。

2.委员驻地不搞酒类等商品促销活动,禁止任何产品供应商以大会名义进行广告性宣传。

3.各工作组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应付。

4.各工作组要做好会议期间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不得出现应急事件预案滞后现象的发生。

三、节俭办会,反对铺张浪费

1.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按照节俭原则办文办会、配发会议用品。

2.严格执行会议伙食标准,参会人员一律吃自助餐,不上高档菜肴、酒水。

会风会纪督查组将对大会期间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视情进行通报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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