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
为充分发挥市政协常委履职示范表率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的要求,常委要按规定提交年度履职工作职报告。现将2020年度市政协常委提交履职工作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在政协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
1.参加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情况;
2.参加专题协商会、专题议政会、月协商座谈会等会议情况;
3.提交提案,提交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情况;
4.参加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情况;
5.参加政协理论研究、学习培训、新闻宣传、文史资料工作、界别活动、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情况;
6.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检察员、审计员、公安特邀监督员履职情况。
7.以市政协委员身份应邀参加区县政协或其他单位组织活动情况;
8.其他履职工作情况;
(二)有特色、有成效的履职活动情况。
(三)遵守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
(四)对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以政协委员身份参加的其他需要在报告中反映的情况。
(六)中共党员政协常委将联系党外委员的情况作为一部分内容写入履职报告,不再单独提交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情况的报告。
二、有关要求
履职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最多不超过3000字。
三、提交时限
请务必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履职报告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zszxwygzk@163.com)提交到市政协委员工作科。
联系人:李 佳 康 军
联系电话:13993116683 13919763595
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