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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行动的实施办法》的意见

2015-05-04 13:51:00 点击: 字体:[ ]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市委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行动的实施办法》的意见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印发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坚持政协领导带头抓、部门负责同志示范抓、机关党员干部齐心协力抓,努力形成聚焦发力、以上率下、整体联动、层层推进抓工作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二、重点任务

    根据市委的部署和市政协十三届十三次常委会的安排,2015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助推改革发展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在助力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功能力等方面开展重点调研视察和献计献策工作。开展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农村土地改革、发展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物流产业、发展乡村特色旅游、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发展“三资”企业和非公经济、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城市网格化管理、治理污染和交通拥堵等方面的调研视察,集思广益、多方建言,努力助推发展。

   (二)反映民意服务民生,切实促进社会和谐

    以双联工作为抓手,以精准帮扶为目标,坚持一手抓好机关双联工作,一手抓好委员参与助推双联行动,组织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界委员在兴办富民产业、资助贫困学生、争取资金项目、开展慈善捐助等方面做出新贡献。动员和鼓励政协委员围绕民生主题,积极建言,主动作为,组织视察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落实、残疾人就业、体育事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为改善民生献计献策。组织委员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好清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视察,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积极反映社情民意,畅通渠道,完善制度,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协商民主建设

    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新要求,围绕事关兰州改革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好非公经济发展、乡村特色旅游、停车场规划建设、重大公共活动安全管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三资企业发展等8项专题协商工作。开展好政协委员民主评议工作,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提案工作,构建参与广泛、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协商格局,提高提案协商工作水平。

深化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密切与港澳台侨及各界人士的联系,组织好重要节庆纪念日联谊活动,组织好委员界别活动,深化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和政协宣传工作。配合好上级政协的工作,加强与省内外兄弟政协的横向联系,加强对县区政协的工作指导。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组织引导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精神,严格按照《市政协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的安排,落实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各支部主体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装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压力传导机制,落实履职报告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监督,完善考核评议,加强责任追究,全面增强政协机关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委员履职服务和管理,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履职实效;进一步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推进界别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提升专委会工作水平,健全专委会联系指导界别工作制度,完善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建立整合专委会工作力量、联合开展调研视察的有效机制;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深化学习、转变作风、提高能力,全面加强政协机关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努力把政协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责任清单。按照“有目标、可操作、能考核”的要求,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对各项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效传导压力,尤其对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关键节点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把关,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落实抓在手上。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域的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落实,特别对分管领域的工作,要做到全面掌握,重点督查,及时指导,强力推动。秘书长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对所承担的工作做好梳理,对每一项工作都要提出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推进时序、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台账。

   (二)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秘书长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掌握所承担任务的落实进度,每季度向党组报告一次抓落实的进展情况,要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扩大会议,分析研究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根据市委要求,市政协党组要结合政协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视察、调研等活动,以及委员提案建议落实情况的协商督办,协商督办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了解分管领域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党组对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任务分解表和责任清单,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及时研究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要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大力宣传和推广典型,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不高,尤其是责任清单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干部要约谈提醒。通过走访委员、走访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约谈等方式,征求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对市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的监督。

   (四)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对抓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把“工作落实年”行动考核成绩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交流任用的重要依据。各副主席要对分管部门抓落实工作进行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在“工作落实年”行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门和个人,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追究责任的要严厉问责。同时,按照机关干部内部交流轮岗具体办法,对不适宜本职工作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四、组织领导

    市政协“工作落实年”行动,由市政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整个行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推动、考核奖惩。市政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负责市委有关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政协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负责对“工作落实年”行动考核和奖惩的组织实施,负责“工作落实年”行动的舆论宣传和氛围营造。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机关部门中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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