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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琼委员:加强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建议

2023-05-24 09:47:49 点击: 字体:[ ]

 

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随着经济发展,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群众建房热度不断升温,但建筑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例如我市伏龙坪后街社区地处城乡结合区域,居民住房基本是平房院落且建成时间久远,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七里河西园街道自建房屋存在消防隐患等。目前我市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主要有:一是私自加层扩建。在原有自建房的基础上,自行加盖一层或者几层,或向四周扩建,改变房屋结构,建筑安全得不到保障。二是违规建设现象时有发生。尤其在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一些居民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突击建房、突击装修,这种“速成自建房”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三是存在一些危房和老旧自建房。前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城乡自建房一般为砖混结构,有一些已经破旧不堪、年久失修,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的居民不愿花钱加固,期盼拆迁,农村村民占房圈地,保留祖业,这些房屋既影响美观,又存在安全隐患。四是自建房设计普遍不规范不科学。有的仅凭瓦工或者建筑者的经验,或者抄图纸,有的为用于商业用途,施工过程中更改设计等。另外,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差,安全隐患大大增加。为此建议:

一、规范城乡自建房改扩建行为。加强日常抽查巡查,对城乡自建房改造、扩建、加层、隔断等建设行为,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和旅游景区等房屋经营行为频繁、人员密集、建设主体混乱的地区,杜绝随意加大门窗洞口、超高加层、破坏承重结构等情况发生。  

二、加强农村新建自建房的监管。坚决贯彻落实《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对新建农村自建房的规划选址、方案审批、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安全。

三、全面整治存量自建房安全隐患。综合分类施策,抓紧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因地制宜采取“改、停、封、拆”等措施,“一栋一策”制订整治方案,加快推进危房解危,及时消除隐患,切实保障房屋住用安全。

四、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县区和乡镇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个人防护责任。建立健全城乡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供经费保障,建立并完善城市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和危房治理各环节的工作档案,确保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加强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全流程管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加大对城乡自建房安全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并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强居民建筑和消防安全意识,预防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建议人:市政协委员、市民革副主委、安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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