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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力度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提案

2020-07-05 13:50:20 点击: 字体:[ ]


2018年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全市上下凝心聚力,齐心协力,推进精致兰州建设,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新成效。但从两年来国家文明委测评反馈情况看,我市老旧小区已成为测评失分的“重灾区”,亟需改造提升,加强物业管理,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一、基本情况

我市老旧小区大多数建造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年代久远,由于受当时建设观念及地域限制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前期规划不科学、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普遍存在,成为城市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以城关区为例,经统计,城关区现有住宅小区约2097个,其中: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1016个,占楼院总量的48.45%;单位自管楼院616处,占楼院总量的29.38%;“三不管”楼院270处,占楼院总量的12.88%;居民自管楼院132处,占楼院总量的6.29%;社区代管楼院63处,占楼院总量的3%。“三不管”楼院、居民自管楼院、社区代管楼院总占比达22.17%,均为老旧楼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城市面貌大幅度提升,人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但距国家文明城市和现代中心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房屋老化严重。由于建成时间早,随着房屋使用时间的增加,部分建筑存在结构安全和防火性能差等质量安全问题;给排水、供热管网老化,配电、消防等公共设施破旧破损严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配套设施不全。由于建设时期标准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原因,大部分老旧小区建筑围护结构未达到现行的标准要求,多层建筑普遍缺少电梯,停车设施配置严重不足,安防监控措施不到位,绿化景观面积小,无障碍设施和体育设施缺乏。

三是物业管理缺位。老旧小区中大多数楼院由于企业破产、改制等原因致使原管理主体变更或消失,成为无专业化物业企业管理、无建设主体单位管理、无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三不管”老旧楼院。导致此类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差、垃圾清运不及时、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杂乱无章、基础设施破损严重的情况长期存在,楼道内乱涂写、乱张贴小广告现象较多,小区内乱扔垃圾或裸露垃圾堆、乱晾晒、楼道堵塞、饲养家禽以及毁绿种菜等现象较为常见。

三、具体建议

为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为精致兰州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全市进行统筹,争取将有条件的老旧楼院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改造,从根本上解决老旧小区问题。二是持续实施老旧楼院治理改造及电梯加装工程。多方筹集资金实施老旧楼院治理,提升改造老旧小区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公共设施。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程,形成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配套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增加安装数量,让更多老旧楼院的住户享受到这一普惠政策,让民生工程更符合民意。三是加快“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和分离移交进度,按期完成中央驻兰国有企业所属住宅小区维修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2.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市住建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力度,提升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通过实施星级评定、发布红黑榜、建立物业企业退市制度等有效措施,督促物业企业从基础管理、物业共用部位与公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等各个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持续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尤其要将老旧楼院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列入重点整治内容每月进行考核,对两次以上考核不达标、环境卫生脏乱差、公共服务不到位的物业企业,责令其退出物业市场。

3.强化基层组织管理及居民群众参与管理。一是各街道、社区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老旧楼院存在的问题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提供上门服务等方式,切实解决好群众诉求,不断提升老旧楼院基础设施,改善老旧楼院面貌,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动员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小区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提高居民主动参与小区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其“主人翁”意识,营造“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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