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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整治农村货车、重型货车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

2020-10-26 15:45:45 点击: 字体:[ ]

 

岷县10月5日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失控后冲进农贸市场,导致6人死亡多人受伤。此次事故再一次把农村货车、重型货车交通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公之于众。农用车、重型货车交通安全隐患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建议:

一、各级政府切实落实农村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形式主义,设身处地为农民群众解决通勤难题。要抓好农村道路交通疏堵整治工作,坚持疏堵结合、远近结合,突出源头治理,探索建立农用车管理、农村人货运输的有效服务模式。

二、强化车辆监管、道路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重型货车的监督管理,加强乡镇道路重型货车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二是及时排除红绿灯、路口、道路中间隔离带缺口等处安全隐患,对未经审批的道路中间隔离带缺口实行封闭处理,科学设置标志、标线或摩托车、电动车专用行驶区。三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狭窄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路段、公路路口进行整改,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标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对重型货车违法行为行政、刑事处罚,对于重型货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类案件,尤其是具有驾驶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重超载、肇事逃逸等情节的案件,严格执法,切实提高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的违法成本。二是深挖重型货车行业乱象背后的黑恶势力,依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严肃查处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和企业工作人员。

四、建立完善重型车辆交通事故企业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亡人事故“一案双查”,对不履行管理责任,不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和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的企业或挂靠企业,重型货车造成道路交通亡人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和企业民事赔偿责任,通过责任倒逼促进企业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力度。

五、积极协调保险行业完善保险赔付制度。探索交通肇事案件保险快速赔付机制,特别是异地保险快速赔付机制,消除壁垒,提高效率,着力解决“理赔难”问题,切实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切实发挥“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利用各类平台阵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引导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七、强化科技治超,让超限等违法车辆无处可藏。利用科技手段精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一是强化源头监管。对年货运量20万吨以上的重点涉超源头企业建立计重监控,与县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联网。二是大力推进全省国省道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对过往车辆实行电子监控,将站点监控、不停车检测系统视频数据和称重数据实时传输,推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三是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取消裁撤工作整体安排,建立并完善高速公路入口禁入治超机制。指导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对违法超限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阻截禁入。四是督促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经营者按规定完成视频监控、出厂(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九三学社社员  孙紫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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