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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兰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

2020-01-14 11:57:38 点击: 字体:[ ]

 

为了切实做好政协兰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根据《政协兰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政协兰州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在常委会会议和主席会议领导下,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并向全体委员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

二、提案在组织征集、审查立案和起草提案审查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三、根据工作需要,将提案按内容分为五大类:

1、经济和农业农村;

2、城建城管、交通和环境资源;

3、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和体育;

4、政策法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

5、统战、政协、民族宗教及其他。

四、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大会秘书处提案组。提案组确定专人负责提案的接受、登记和分类等工作。

五、提案审查立案程序:

1、预审。按照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提案逐件协商沟通,并提出初审意见。

2、复审。在初审的基础上,提案组集体协商讨论提出复审意见。

3、联合审查。提案组根据提案内容与相关单位协商能否立案并确定承办单位。对不符合立案要求或其他原因未予立案的提案,经征求提案者意见,或经过修改、补充、完善后可重新审查立案,或作为委员来信、社情民意信息等转送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4、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方可正式立案。

5、提案委员会委员全程参与指导提案审查工作。

六、提案组负责起草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提请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和全体会议审议。

七、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的截止时限为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20:00。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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