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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工党: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2019-07-19 11:07:18 点击: 字体:[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重心的不断下移,社区已经成为开展各项社会工作的主阵地、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主战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主窗口。在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业务精通、服务到位的专职人员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

  《兰州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强调,各部门、各单位以及街道、社区要确定创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盯、有人干。农工党兰州市委会在调研中发现,我市社区创建专职人员配备不足问题依旧存在,突出表现为“工作人员少,兼职工作多,薪酬待遇低,工作强度大”,影响了工作落实。

  为此,我们建议,进一步强化创建队伍建设,加大人力投入,落实薪酬待遇,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推动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落到实处。

  1.组建常驻社区创建工作队,配强创建力量。参照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模式,按照《兰州市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社区组建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队,市、区县、街道、社区各选派一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赴社区挂职担任第一书记、创建工作队队长,确保所有社区都有工作队常驻开展创建,进一步突出专人专干,夯实创建工作力量。

  2.建立创建工作队工作制度,明晰工作职责。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兰州市2019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十二大创建工作推进工程为内容,制定出台常驻社区创建工作队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创建举措、突出创建成效,深入解决突出问题,努力补短板强弱项,强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3.强化创建工作队工作保障,形成创建合力。一是强化待遇保障,为常驻社区创建专干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加班补助。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支持创建工作队开展各项创建工作。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对创建工作队经费落实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使用合理。

  4.建立创建培训问责工作机制,强化创建责任。建立长效的学习培训机制,采取专家辅导、专题讲座、现场观摩、外出参观等方式,定期对创建专干开展教育培训。根据《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出台创建工作队奖励考核办法、工作问责办法,突出问题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力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确保2020年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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