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的历史由来(下)
编者按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和多党合作制度确立70周年,弘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政协之声》栏目近日从《团结报》摘选部分文章,与读者共同回顾人民政协发展的光辉历程。
“旧政协”的召开
1945年10月10日,国共两党签署“双十协定”,一致同意:“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据此,1946年1月10-31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共有5个方面38位代表与会:国民党8人、共产党7人、民盟9人、青年党5人、社会贤达9人。与会各方特别是国共两党经过激烈斗争,反复讨论,最终就当时社会各界所关注的政府组织、军事问题、和平建国纲领、宪法草案和国民大会五项议题达成协议,为战后中国设计了一幅走向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政治蓝图。 在中共看来,“政协就是党派会议”“照政协的决议改组的政府,就是联合政府”。因此,中共对政协协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开始着手履行政协协议。但蒋介石毫无和平民主诚意,很快从否定政治协商会议本身入手,公开否定了整个政协协议的合法性。随后,国共内战爆发。
周恩来(左一)与旧政协民盟代表合影
新政协的召开
政协协议虽然被蒋介石所破坏,但其所体现的平等协商的政协精神和以党派合作、共同纲领、联合政府为内容的政协路线则已深入人心。因此,全面内战爆发后,中共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仍没有放弃对政协精神和政协路线的追求。
1947年下半年,随着中共在军事上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中国革命达到一个历史转折点。进入1948年,革命形势进一步向着有利于中共的方向迅速发展,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条件已经成熟。鉴于此,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此为标志,中共正式提出了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
中共“五一”口号传到香港,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他们对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深感兴奋,并于1948年5月5日联合致电毛泽东予以热烈响应。8月1日,毛泽东复电表示:“关于召集此项会议的时机、地点、何人召集、参加会议者的范围以及会议应讨论的问题等项,希望诸先生及全国各界民主人士共同研讨,并以卓见见示。”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场内景
随后,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应中共之邀,并在中共的周密安排下,陆续渡海北上进入东北、华北解放区,最后会聚北平城,与中共一起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
鉴于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是在新的形势下召开的具有新的性质、新的阵容、需要完成新的历史使命的会议,所以很快便采用了“新政治协商会议”这一提法,简称“新政协”,以区别1946年的“旧政协”。对此,周恩来指出:“旧的政治协商会议已经让国民党反动派破坏了,可是大家都熟悉这一组织形式,所以今天我们沿用了这个名称,而增加了新的内容。”马叙伦指出,这次的政协,在性质上与上次的政协完全不同。“上次的政协,是民主和反民主、伪民主的集团妥协的。这次的政协,是民主方面的各阶级各阶层的代表自己互相商量‘国是’,取得一个协议,只是‘和衷共济’的而不是妥协的。这是性的不同。上次政协是反民主的反动集团做主体,而伪民主派也参加了的,这次是民主阵线的各方面自己的集合体,而中国共产党是当然的领导者。这是质的不同。”
由于新旧政协存在本质区别,新政协组织法起草小组感到只以一个“新”字来区别旧政协,并不够确切。当时,在讨论中,有人提议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但又觉得太长,便简化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8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将新政协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随后,周恩来将上述意见提交新政协筹备会第四次常委会讨论,得到常委们的赞同。在此基础上,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正式将“新政协”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中国人民政协”。
1949年9月21-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谯喜龙 通讯员:解娅莉 摘自《团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