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协召开“关于新形势下搞好我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协商议政会。会上,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分区县政协,部分政协委员就新形势下如何搞好我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发表了观点。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中国化方向的新思想。为更好地贯彻这些新思想,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我市宗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面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张永财的带领下,先后深入部分县区宗教场所,对我市加强管理宗教事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全国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开展调研。
在调研中了解到,我市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五大宗教,共有信教群众近5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8%。全市范围内经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共有426处[其中,佛教98处(藏传佛教11处),道教118处,天主教4处,基督教68处,伊斯兰教138处]。我市现有市级爱国宗教团体6个,分别是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基督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县级爱国宗教团体19个,分别是城关区佛教协会和伊斯兰教协会,七里河区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和道教协会,西固区道教协会和佛教协会,红古区伊斯兰教协会、佛教协会和道教协会,榆中县伊斯兰教协会、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永登县伊斯兰教协会、佛教协会和道教协会。截至目前,我市已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共有1132人,其中:佛教252人(藏传佛教36人),道教490人,天主教8人,基督教217人,伊斯兰教165人。
政协委员建议,必须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要清醒认识当前民族宗教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准确认识我市宗教工作的主要特征、深刻变化和基本规律,不断加强和创新宗教管理,积极作为,实现“有守”和“有为”的统一,牢牢把握主动权。通过举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宗教正能量,同心共筑中国梦”“重温历史,同心同行”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号召全市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弘扬宗教行善积德、造福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关怀互助文化,释放宗教正能量。从全局高度谋划民族宗教工作。宗教事务管理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实现把宗教事务纳入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议程中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脱贫攻坚、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宗教事务管理常态化进程,认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要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宗教工作无小事,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宗教事务管理网络,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管好。强化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建立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明确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民宗、公安、城管及街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乡镇(街道)设立宗教工作助理员、村(社区)设立宗教工作协管员,宗教活动场所配备宗教工作信息员,给予必要的工作补贴,形成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网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各级党委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户外电子显示屏和城市公交车,并采用“固定+移动”的宣传载体等形式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营造学习月活动氛围,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国家大政方针。要在讲经、布道及传教等活动中,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稿件来源:兰州日报社全媒体 记者:谯喜龙 通讯员:解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