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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网上社评工作的通知

2018-11-02 16:19:00 点击: 字体:[ ]

关于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网上社评工作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县区政协:
  为了响应省、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网上社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协要求各位委员、各县区政协积极参与对我省、市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网上社会评议工作,特别是对市政协办公厅的评议工作。各位委员评议后请将网上截图于11月5日前发给您所联系的专门委员会指定联络人,各县区政协将网上社评截屏10月31日发至邮箱:2422925931@qq.com。
  甘肃省评议方式:1.登陆网页进行评议。登陆甘肃机关党建网(http://www.szgw.gansu.gov.cn)“作风评议”栏或每日甘肃网(http://www.gansudaily.com.cn),“作风建设年活动作风评议”栏,点击、阅读“我要评议”15秒钟后,点击“我同意”,输入个人信息,就可进入满意度评议表页面,对参评对象进行评议。2.通过手机进行评议。在手机各应用商店搜索“甘肃日报”下载甘肃日报客户端,进入客户端首页“作风评议”栏进行评议;或搜索关注“每日甘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的“作风评议”专栏进行评议。

兰州市评议方式:1.登陆网页进行评议。登陆中国·兰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zhou.gov.cn)或中国兰州网(http://www.lanzhou.cn),进入“作风建设年活动作风评议”栏,阅读评议公告,点击“我要评议”,输入个人信息,进入满意度评议表页面,对参评对象进行评议。2.通过手机进行评议。搜索关注“中国兰州网”或“兰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的“作风评议”专栏进行评议。

评议采取无记名形式,由参加评议者在“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五个评议档次栏内选一个档次对参评对象进行评议。并可在意见建议栏,对参评对象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评议过程中若遇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话0931-8450311  8434555进行咨询。

              
                 市政协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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