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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兰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

2016-12-13 20:36:00 点击: 字体:[ ]


政协兰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政协兰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工作,根据《政协兰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兰州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在大会主席团会议和主席团常务会议领导下,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并向全体委员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

    二、提案在组织征集、审查立案和起草提案审查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三、根据工作需要,将提案按内容分为五大类:

    1、经济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

    2、城建城管、交通和环境资源;

    3、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和体育;

    4、政策法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

    5、统战政协、民族宗教及其他。

    四、会议期间,提案审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大会秘书处提案组。提案组确定专人负责提案的接受、登记和分类等工作。

    五、提案审查立案程序:

    1、预审。按照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提案逐件协商沟通,并提出初审意见。

    2、复审。在初审的基础上,提案组集体协商讨论提出复审意见。

    3、联合审查。提案组根据提案内容与相关单位协商能否立案并确定承办单位。对不符合立案要求或其他原因未予立案的提案,经征求提案者意见,或经过修改、补充、完善后可重新审查立案,或作为委员来信、社情民意信息等转送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4、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方可正式立案。

    5、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全程参与指导提案审查工作。

    六、提案组负责起草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提请大会主席团常务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全体会议审议。

    七、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的截止时限为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

晚20:00。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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